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殡葬管理服务

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1〕1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于7月举办“全国殡葬管理服务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殡葬标准化建设;殡仪服务礼仪;遗体防腐技术与防腐剂的应用;殡仪职工卫生防护措施;海葬活动现场观摩;绿色生态葬现场教学等。

拟邀请师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民政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中国殡葬协会、生命文化学院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1年7月5日(下午报到)—7月10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山东省青岛金宏海景假日酒店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台湾路6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共100人。


三、报名时间

名额已满,现停止报名。为满足需求,近期将再举办一期,敬请关注。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酒店统一现场收取,可使用支付宝、银行卡、现金支付,报到后现场统一开具正式票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自备消毒用品及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护要求,如报到日或报到日之前有发烧、感冒、咳嗽等情况请自行取消行程,并及时告知民政部培训中心。

(二)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王孜语老师、严巍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5419、13810948742、15055199326

邮    箱:wangziyu@bcsa.edu.cn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