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1年老年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老年社会工作质量,加强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专业作用,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民办发〔2020〕31号)文件要求,民政部培训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老年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学员认真学习养老服务的宏观政策和发展趋势,加强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和工作实务学习,帮助学员掌握老年社会工作实务技巧和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切实做好老年社会工作,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二、培训对象

在养老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或相关岗位的人员;在社区从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或相关岗位的人员;社会组织中承接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工作者或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1年8月开始接受报名,随时报名随时开班,学习周期为1个月。接受个人报名及集体报名,集体报名单位可结合培训需求,与民政部培训中心联系确定具体开班时间。

四、培训内容

      (一)养老服务政策与发展趋势(6学时)

      (二)老年社会工作实务技巧(16学时)

      (三)社会工作基本理论方法(18学时)

五、培训安排

      (一)培训环节

培训设置视频点播、主题研讨、直播课程、心得撰写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视频点播:培训设置40学时(45分钟/学时)的点播课程供学员自主选修。

      2. 主题研讨:学习期间,学员自主开展线上小组讨论,也可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线下开展讨论。

      3. 直播课程:培训期间,将邀请行业专家及一线工作者进行2期线上直播授课及答疑,针对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具体直播时间另行通知。

      4. 心得撰写:培训期间,鼓励参训学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工作实际,围绕“做好老年社会工作”这一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成果。

      (二)培训考核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培训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完成各项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在线打印36学时的培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可纳入继续教育培训相关学时档案。

      考核标准与计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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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宜

      (一)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660元/人(含师资、课程使用、流量、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

      (二)个人报名

      登陆后点击上方“在线报名”,完善报名信息后通过支付宝在线支付缴费完成报名。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  尹凝瑶  王孜语

      联系电话:010-80206805  18511909869  13810948742

      邮     箱:mzpxycjy@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