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养老管理人员

业务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法规政策水平和职业素养,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民办发〔2020〕31号)文件要求,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举办“2021年全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培训旨在帮助学员了解养老行业宏观政策及发展趋势,把握智慧养老发展趋势及实践路径,掌握养老机构的核心业务和管理实务,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与技巧,推动打造一支适应养老服务迅速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

二、培训对象

各级民政部门分管养老的相关领导、业务骨干,各养老院院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

本培训接受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自各单位或个人接到通知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学习周期为3个月,集体报名开班时间可结合各单位培训需求,与民政部培训中心联系确定。

四、培训内容

面向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引导学员了解养老行业尤其是养老院相关的宏观政策及发展趋势,掌握养老机构的核心业务和管理实务,创新机构管理与改革方式方法,努力成为一名适应养老服务迅速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管理人才。

五、培训环节及考核

(一)培训环节

采用直播与点播相结合的在线培训方式,通过课程学习、主题研讨、论文撰写等培训环节,针对学员学习和工作过程的遇到的难点和重点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指导、交流与答疑。

1.直播课程:结合当下养老服务业热点话题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及各地配套政策等,在10-12月间安排共计六场直播课程,学员可按照直播日程参与学习,未能按时参加直播课程的学员可在直播结束后观看直播回放。

2.点播课程:培训期间,每期培训班设置1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点播课程供学员自主学习。

3.主题研讨:学习期间,学员围绕“养老机构管理实践中的热点及难点”“养老机构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分享”等主题开展线上小组讨论。

4.结业论文:学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养老机构管理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工作案例作为本次培训的结业论文。

(二)培训考核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培训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关注学习过程,注重培训收获,从直播课程、点播课程和结业论文三个维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完成各项培训考核要求的学员,可在线申请打印40学时的培训结业证书。

六、相关事宜

(一)培训费用

每期培训班960元/人,含师资、课程使用、直播平台服务、带宽流量、教学服务与管理等。

(二)报名事宜

个人报名:点击上方“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在线支付费用,开始学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尹老师

电    话:010-80206805、13810948742、18511909869

微信号:mzpxzx01

邮    箱:mzpxycjy@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