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婚姻登记管理服务
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99号)文件精神,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2〕4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于8月下旬在浙江省嘉兴市举办“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婚姻管理政策法规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领导;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相关负责人;婚姻家庭领域专家教授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2年8月29日(下午报到)—9月2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嘉兴清池酒店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濮新公路新塍段916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省级、地市级、县级民政系统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婚姻登记与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人员等,共100人。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7月27日8:00—8月22日16:00
报名方式:
1.使用浏览器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 点击“在线报名”,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统一在线报名。
2.报名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报名。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培训费和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统一现场收取,可使用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方式,报到后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管理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二)疫情防控
1.参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嘉兴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6号)》,所有参训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2.请参训学员自备消毒用品及口罩,培训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有发烧、感冒、咳嗽等情况请自行取消行程,并及时告知民政部培训中心。
3.请参训学员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和培训举办地区的疫情情况并合理规划行程,学员在报到时需提交《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根据国内疫情变化,如培训举办地区出现疫情,培训班将延期或取消。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7 17778112009
酒店前台:0573-8296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