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老年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老年社会工作质量,加强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专业作用,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社职院〔2022〕31号)相关要求,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中心),将举办“2023年全国老年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养老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构建、老年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老年人需求特点与特殊问题、老年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老年社区活动策划与实施、养老服务中的社会工作实务技巧,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常识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部相关业务司局领导或直属事业单位专家,老年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学者,优秀养老机构负责人或管理者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3年3月6日(下午报到)-3月11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燕郊校区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灵路2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在养老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或相关岗位的人员;在社区从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或相关岗位的人员;社会组织中承接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有志于从事和了解老年社会工作的相关人员,共100人。

三、报名时间与缴费方式

报名时间:1月15日8:00—3月1日16:00

报名方式:

使用浏览器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及时沟通,请在报名缴费后,扫二维码直接进群(缴费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进入相应项目,点击“立即学习”,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报到后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管理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二)疫情防控

请参训学员自备消毒用品及口罩,培训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有核酸或抗原检测异常等情况请自行取消行程,并及时告知民政部培训中心。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7    15010116281

前    台:010-61595421-8000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