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培〔2023〕1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号)等文件要求,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社职院〔2022〕31号)相关要求,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特面向全国社会工作者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政治理论水平,更新社会工作知识,增强社会工作实务技巧和能力,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职业道德,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按照“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伦理”(4学时)、“社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30学时)、“社会工作相关理论知识”(40学时)、“社会工作实务”(36学时)等内容设置四个培训模块。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培训全年接受报名,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2个月,点播课程,随时报名随时开班学习。

(二)培训对象

全国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培训的形式,设置课程学习和心得撰写两个学习环节,参训学员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https://ycpx.bcsa.edu.cn/),或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中国民政培训APP)进行在线学习。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电脑端与手机端报名均可,学习记录共通。

电脑端: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https://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在远程培训菜单中,根据培训主题自助缴费报名。

手机端:登录中国民政培训APP,首页点击“培训项目”,根据培训主题自助缴费报名。

2.集体报名:各拟参训单位收到培训通知后,结合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mzpxzx01@bcsa.edu.cn。收到报名表后,将有工作人员与各参训单位联系并落实培训工作。

(二)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学员需求,为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培训按模块分类进行收费,培训费用包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依据每学时10元/人的标准,各班具体收费如下:

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伦理班:40元/人

社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班:300元/人

社会工作相关理论知识班:400元/人

社会工作实务班:360元/人

学员个人缴费可线上自助开具电子发票。

(三)培训证书

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可获得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颁发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电子证书,请学员及时下载保存。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10-80206805、18511909869、15010116281

邮    箱:mzpxzx01@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