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培〔2023〕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卓越养老院院长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民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民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民办发〔2020〕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法规政策水平和职业素养,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社职院〔2022〕31号)相关要求,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面向全国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卓越养老院院长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旨在帮助学员了解养老行业,尤其是养老机构相关的宏观政策及发展趋势,掌握养老机构的核心业务和管理实务,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与技巧,推动打造一支适应养老服务迅速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
二、培训内容
培训围绕养老政策解读、行业发展趋势、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实务及风险防范、品牌提升及服务能力提升等内容设计培训模块。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本培训全年接受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3个月,随时报名随时开班学习。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养老机构院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服务企业及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培训的形式,设置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参训学员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https://ycpx.bcsa.edu.cn/)或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中国民政培训APP)进行在线学习。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电脑端与手机端报名均可,学习记录共通。
电脑端(推荐):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https://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在远程培训菜单中,根据培训主题自助缴费报名。
手机端:登录中国民政培训APP,首页点击“培训项目”,根据培训主题自助缴费报名。
2.集体报名:各拟参训单位收到培训通知后,结合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mzpxzx01@bcsa.edu.cn。收到报名表后,将有工作人员与各参训单位联系并落实培训工作。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960元/人(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学员个人缴费可线上自助开具电子发票。
(三)培训证书
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可获得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颁发40学时的结业证书(电子证书),请学员及时下载保存。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老师 韩老师
电 话:010-80206805、18511909869、18611658143
邮 箱:mzpxzx01@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