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高中语文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6-05-12

望城区高中语文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本工作室是在望城区教育局领导下,在望城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望城区第一中学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术团体。为了更好的利用名师资源,发挥名师引领和示范作用,把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语文优秀教师集聚中心语文育人课程资源开发中心、语文教学教研交流共享中心、语文名师孵化中心“研究的平台、成长的阶梯、辐射的中心、师生的益友”宗旨,引领中生代、新生代语文教师的专业发展,依据望城区教育局《长沙市望城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室管理办法。

 

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计划会议,由名师们一起讨论本年度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年召开一次年度总结会议,展示成果,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相应的培训项目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4.每学期邀请市内外名家名师来工作室共同研修,开展跨地区工作室联合研修活动,开展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送研送课活动。每学期主题研修活动不少于4次,学员在三年内应执教一堂研究课。

考核制度

1.首席名师接受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3.积分排序、动态管理:根据以上考核维度,进行积分排序,动态调整学员。

四、财务制度

1. 经费用途:名师工作室建设、教科研活动、学员阅读书籍、学员奖励、名师工作津贴、参加研修及工作室成员劳务费等。

2. 经费规范性使用:所需开支由首席名师进行预算造表,按相关程序审批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开支情况报财务室审核做账每年工作室的财务开支由首席名师进行财务汇总,向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每个工作室成员要单独建立档案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首席名师、名师、学员共同完成各项材料的收集、归档、存档,所有材料汇编成《长沙市望城区高中语文工作室行思录》。档案材料作为个人成长和工作室发展过程的见证材料,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1.活动档案:工作室三年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及每次活动方案、内容、成果、考勤记录等。

2.名师档案:年度培训计划及总结、名师年度教研成果(公开课、讲座、论文、著作、荣誉等等)。

3.学员档案:年度研修计划、总结、工作室作业及年度教研成果(公开课、讲座、论文、著作、荣誉等等)。